有一些弟兄姊妹問: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,主來的時候我們不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嗎?為什麽主來還要作審判的工作呢?
我們有這些想法,都是因著對神的作工沒有認識的原因。聖經記載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(來12:14)神是聖潔的,非聖潔是沒有人能見主的。那我們看看現在誰達到聖潔了?誰不再犯罪抵擋神?誰能敬畏神遠離惡了?誰能真實順服神?可以說沒有一個。現在我們都是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,受著罪的捆綁無法擺脫,正如全能神說:「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,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,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,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,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,只能是繼續犯罪,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,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。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,這樣,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,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,因人還有敗壞性情,……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