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末世為什麼作審判工作

有一些弟兄姊妹問: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,主來的時候我們不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嗎?為什麽主來還要作審判的工作呢?

我們有這些想法,都是因著對神的作工沒有認識的原因。聖經記載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(來12:14)神是聖潔的,非聖潔是沒有人能見主的。那我們看看現在誰達到聖潔了?誰不再犯罪抵擋神?誰能敬畏神遠離惡了?誰能真實順服神?可以說沒有一個。現在我們都是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,受著罪的捆綁無法擺脫,正如全能神說:「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,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,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,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,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,只能是繼續犯罪,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,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。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,這樣,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,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,因人還有敗壞性情,……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

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,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,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,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。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,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,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。所以,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,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,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,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。凡是順服在他權下的人將享受更高的真理,得著更大的祝福,真正活在了光中,得著了真理、道路、生命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寫在前面的話》)

 

神要成就這個工作就要根據人類的發展需要一步步地作,有計劃、有步驟地作,絕不會盲目作、隨便作,神是分時代、分階段來完成他拯救人類的整個經營工作的。首先,神藉摩西頒布律法,要求人守律法,讓人知道怎樣在地上生活,同時還讓人知道什麼是犯罪;然後,神又根據人類的發展需要開闢了恩典時代,即道成肉身親自作工,為人醫病趕鬼,賜給人不盡的恩典,最後為人釘了十字架,以聖潔的肉身作贖罪祭,將人從罪中贖買了回來,人只要信主、向主認罪,就能罪得赦免。然而,我們雖然都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,罪得赦免了,但我們的罪性卻依然存在,仍循環往復地過著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生活,沒法擺脫罪的捆綁。

聖經上曾說過這樣的話:「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(彼前1:5)「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」(來9:28)從這幾節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:彼得說還有末世要顯現的救恩,而且在希伯來書上也明確地寫著基督還要第二次顯現來拯救我們,使我們能達到聖潔得見主面,這說明主耶穌所說的「成了」只是說主耶穌釘十字架救贖人類的工作作成了,而不是神的拯救工作全部作成了。由此可見,神拯救整個人類的工作還沒完成。我們還需要神來作一步徹底潔淨、變化我們的工作,不然我們都不配見主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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