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要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必須得有靈修,我們的靈修就是每天讀經、禱告、唱詩,但時間長了我們對主的話、主的心意還是不明白,甚至靈修時還打瞌睡,絲毫感覺不到主的同在。想尋求什麽是真正的靈修?如何靈修才有果效呢?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先看一下神話怎麽說的。
全能神說:「正常的靈生活不是僅限制在有禱告、有唱詩、有教會生活以及吃喝神的話等等這些作法上,乃是活在新鮮活潑的靈生活里,不是作法如何,而是果效如何。多數人認為,要有正常的靈生活必須禱告、唱詩、吃喝神的話或揣摩神的話,不管有沒有果效,有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些人就注重在外表走過程,並不注重果效,他們是活在宗教儀式里的人,不是活在教會中的人,更不是國度中的人。這樣的人的禱告、唱詩或吃喝神的話都屬於守規條,是迫不得已的,是隨潮流的,不是心甘情願的,不是发自內心的,這些人即使禱告再多或唱詩再多也毫無果效,因為他實行的只是宗教條、儀式,並不是實行神的話。只注重在作法上做文章,把神的話當作規條來守,這樣的人不是在實行神的話,他是在滿足肉體,是做給人看的,這些宗教的儀式規條都來自於人,不是來自於神。神不守規條,也不守律法,而是天天作新事,作實際的工作。……人若活在規條之中,心傾注在作法上,聖靈就沒法作工,因為人的心被規條占有,被人的觀念占有,所以神沒法插手作工,人只能一直活在律法的轄制之下,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到神的稱許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正常的靈生活》)
「人信神愛神滿足神,都是用心來接觸神的靈,以此來獲得神的滿意,用心來接觸神的話,因此而受神靈的感動。要想達到有正常的靈生活,建立與神的正常關系,首先必須把心交給神,心安靜在神面前,全心傾向神之後才能逐步產生正常的靈生活。……若你的心能夠傾注在神的身上,安靜在神的面前,那你就有機會、有資格被聖靈使用,得到聖靈的開啟光照,更有機會獲得聖靈對你不足之處的彌補。當你的心交給神的時候,在積極方面你能更深地進入,有更拔高的看見,在消極方面,你對自己的不足、對自己的缺欠更有認識,更渴慕尋求滿足神的心意,而且不消極,能夠積極進入,這說明你這個人是一個對的人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》)
神的話語指出了我們靈修的缺少,也給我們指出了實行的路途,明白真正的靈生活不在乎我們外表的作法怎麽樣,守儀式守得多麽好,而是看果效,也就是看靈修能給自己帶來哪些益處,有哪些幫助;禱告不在乎時間長短,話說得多少,而是把自己的心里話、自己的實際難處敞開心向神訴說,在神面前尋求神的心意,尋找實行的路途;讀神的話時不在乎讀多少,而是注重揣摩尋求神的心意與要求,反省對照自己臨到事時是否按神的話實行了。所以我們要想每日靈修達到果效,首先得把心從一切人事物及規條作法上收回安靜在神面前,用誠實的心向神禱告、看神的話、揣摩神的話,這樣才能獲得聖靈的開啟光照,與神建立正常的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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